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370.要详细解释所表示的是这些事物,会花费大量时间,因为这需要详细阐明偶像崇拜的种类和衍生。若不从这些的对立面,也就是对某些事物的亵渎,如对爱的属天事物和信的属灵事物,以及由此而来的理性事物,最终对记忆知识或事实知识的亵渎,就无法认识它们。对这些事物的亵渎本身构成偶像崇拜的属和种。这并不包括对偶像的敬拜,也就是外在的偶像崇拜,外在偶像崇拜能与对良善和真理的情感,因而与仁爱结合,如在彼此过着仁爱生活的外邦人当中的情形。在圣言中,内在偶像崇拜由外在偶像崇拜来表示。出生或诞生、世代,以及他们的婚姻,也就是邪恶和虚假的婚姻,恰如10:27,29所描述的那些血亲关系和婚姻。
1874.在与善灵交谈时,我说,圣言中的许多事物,甚至比任何人所能相信的还要多的事物,是照着表象和感官错觉来说的,如:耶和华向恶人发怒,发震怒、烈怒;以摧毁和灭绝他们为乐,甚至杀害他们。但圣言之所以说这些话,是为了避免打碎人们的自我错觉和恶欲,从而把它们转向新的方向。因为不说让别人明白的话,也就是不根据表象、错觉和谬论说话,就像把种子撒在水里,并且就是在说会立刻被拒绝的话。尽管如此,照着表象和错觉所说的这些话仍可以充当包含属灵和属天事物的总体器皿,因为一些真理可以被引入它们。首先是这一真理:一切事物皆来自主;接着是这一真理:主虽允许事情发生,但一切邪恶皆来自魔鬼灵;然后是这一真理:主规定并安排,邪恶应当转变为良善;最后是这一真理:从主而来的,只有良善。因此,字义随着上升而逐渐消失,并变得属灵,然后变得属天,最后变成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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